華商報訊(記者 卿榮波 實習生 李藝)“說好了沒找到對象就全額退費,一年后婚介公司卻變卦了!”昨日,想起自己白白花出去的5000元,侯女士很心痛。
侯女士今年50歲,家住在西華門,多年前離異。2014年年底,她在西安楊柳之戀婚介所登記成為會員,希望能盡快找到另一半。雙方?jīng)]有簽訂書面合同,但婚介所工作人員口頭承諾,一年之內(nèi),一定會為她找到如意郎君,否則就全額退還介紹費。
2015年3月起,婚介所陸陸續(xù)續(xù)給侯女士介紹了6名男士,“我都見了,但都不合適。”去年11月底,侯女士向西安楊柳之戀婚介所申請退費,被對方拒絕。
昨日,楊柳之戀婚介所一劉姓負責人說,“婚介所在過去一年中給侯女士介紹了十幾名男士,付出了勞動,理應收取一定費用,如果侯女士堅持退款,可以與我們協(xié)商,婚介所只能退還部分費用。”
北京大成(西安)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智認為,西安楊柳之戀婚介所與侯女士沒有訂立書面合同,也沒有說明服務標準。在侯女士出具的收據(jù)中,婚介所只提及收費5000元整,并沒有寫明其具體收費項目,“這種情況下,侯女士可將婚介所訴至法院,出具雙方認可的證據(jù),再由法院劃定退費金額。”
李智也提醒市民,在選擇中介服務的時候,一定要簽訂合同,明確雙方的職責和義務,避免后期發(fā)生糾紛。
昨日下午6時許,西安楊柳之戀婚介所劉姓負責人說,同意給侯女士全額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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